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玻璃输液瓶生产线改造项目******有限公司海博瑞 PDC钻头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广汉市雒城街道成都路西一段1号广汉市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玻璃输液瓶生产线改造项目
******街道金谷村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街道金谷村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生产车间及相关公辅设施,进行制瓶机更换改造,将1#窑炉原2号机8组单滴料制瓶机改为8组双滴料制瓶机,同时升级自动检验设备,将1#窑炉原3号机8组双滴制瓶机改为8组4滴制瓶机,减少大规格玻璃瓶生产,增加各类小规格玻璃瓶的生产;同时增加玻渣的使用量,用于替代部分原料。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65888吨玻璃瓶的产能维持不变。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在落料口增设集气罩,确保配混料粉尘经现有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设的2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窑炉烟气经现有2套SCR脱硝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2根5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原项目废水均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废,原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依托现有防渗措施可行。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二、项目名称:海博瑞 PDC钻头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广汉市三亚路三段1号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2595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生产车间及相关公辅设施,购置金刚石复合片预热炉、全固态感应加热设备、喷砂机、机床、空压机、干燥机、储气罐等生产设备,布设钻头、螺杆加工线,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处理钻头360个、螺杆50根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落实固定焊接工位的伸缩式收集罩及打磨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措施,确保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喷砂粉尘经密闭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替代块返回厂家进行修复;废砂(含金属锈及焊渣)外售废砂回收商;废旧零件、废布袋外售废品收购商;泥沙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理后及时运出至填埋场或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和手套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危废暂存间、清洗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车间其余生产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